汽车“盲订”可以有,但别盲目下单

■ 视点

“有款新车发布后1小时内的‘盲订’量超过3000单。”近段时间,汽车销售出现了一种新模式——盲订,即在新车未批量生产或仅公布部分配置信息的情况下,消费者根据有限信息,交纳意向金,车企则为消费者提供购车优惠,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车辆。然而,汽车盲订存在的风险值得关注。

作为汽车市场中的一种新的营销方式,在缺乏足够规范的情况下,盲订模式看似车企与消费者双赢的局面,却伴随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因为车企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盲订交易中的主导权和解释权其实是牢牢掌握在前者的手中。

比如,多数盲订汽车,都只公布部分配置信息,而后续交付到消费者手中的实际配置,往往真的变成“开盲盒”。再比如减配,或者是出现与前期宣传和承诺不符的情况。

对此,消费者要维权是很麻烦的。比如,有的车企选择以赔偿现金或者赠送权益的方式解决纠纷。有的车企则干脆在新车宣传或合同中提示:“最终交付产品与图片及描述可能略有差异,以交付产品实物为准。”这就最大限度撇清了自身的责任。

因此,参与盲订的消费者要慎重,需要综合权衡相关车企的经营状况及过往表现来判断,切勿仅看“优惠”力度就无脑冲。

当然,盲订汽车尽管可能会放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风险,但也不必一概否定它的探索价值。而随着盲订销售模式的愈发普遍,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跟进很有必要。比如对盲订的周期、意向金的金额上限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环节作出必要的规定。

同时,在相关消费纠纷的解决上,包括投诉方式、处理流程、退换货标准等方面,需有更明确的规范。一句话,要尽量改变盲订模式下,消费者与汽车商家之间的权利保障失衡的局面。

□杨末(媒体人)(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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