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数字经济在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解决就业难问题提供了新机遇和新思路。日前发布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报告(2023)》提出,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提供了残疾人就业形式重塑的可能性。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数字经济催生出大批新型工作岗位,相关行业吸纳就业能力快速提升,还增加了残疾大学生就业的机会。从一个侧面说明数字经济对于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意义。
当前,数字经济催生出大量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形态。今年2月份发布的《2023中国数字经济前沿:平台与高质量充分就业》报告显示,2030年数字经济带动就业人数将达到4.49亿。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数字产业协同发展提升生产效率、促进规模扩张,赋予传统职业和岗位新内涵,如网络医生、网约车司机等,不仅增加了就业岗位,也最大化提升了劳动者的选择自由度,为不同群体实现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同时,数字经济在促进就业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数字人才供给缺口大、新业态就业群体劳动权益保障不足、适应劳动者流动性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有待完善等。对此,需进一步挖掘数字经济培育新增就业、升级就业结构的潜力,推进相关人才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方面,推动数字产业加快发展,加大数字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平台企业,不断催生数字化生产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创造更多新兴就业机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带动更多劳动者转岗提质就业。加强数字人才师资力量建设,在大中小各学段贯通推进数字知识和技能教育,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数字人才培养体系。
另一方面,健全符合数字经济规律的就业保障体系,加强数字化就业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立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认定机制,完善其劳动权益保障办法,健全适应数字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如对数字化从业人员在标准劳动时间、社会保险缴费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破解灵活就业者面临的账户转移衔接困难、风险补偿困难等问题,强化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实施“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移动端应用,打造集政策解读、业务办理咨询于一体的智能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赵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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