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第一句话:48岁从未整容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3)_劳荣枝二审翻供否认杀人:我走时人是活着的

劳荣枝和法子英被控在南昌和温州两地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等多项罪行,一审被判死刑。8月18日,江西高院开庭审理此案的二审。庭上,劳荣枝对自己的一审供述进行了大幅修改,否认了参与杀人的事实,声称自己只是被动跟随法子英,不知情也没有预谋。
否认绑架熊某义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一起“南昌抢劫、故意杀人”事实中,劳荣枝和法子英将熊某义绑架到出租屋,抢走其财物后,又去其家中抢劫,并放火烧死熊某一家三口。
劳荣枝在二审庭上却对这一事实提出了不同的说法。“我不认识熊某义,是法子英带我去的,他说是他的朋友,要借钱。”劳荣枝说,她没有参与绑架熊某义,也没有抢劫其财物,“我被法子英骂走了,他说我多管闲事。”她还说,当她回到出租屋时,发现熊某义已经被捆绑在床上。
检方指出,劳荣枝曾经供述过绑架熊某义的细节,而且与法医学的证据相符合。
否认放火杀人
对于从熊某义家中抢走的财物,劳荣枝也有了新的解释。“法子英说熊某义的老婆给他戴了绿帽子,所以要去找她算账。”劳荣枝说,她只是随便翻了翻东西,没有真正抢劫,“我觉得自己的手很脏。”
劳荣枝还否认了自己曾经提议法子英放火烧房子,以及剪断电话线的事实,称这些都是冤枉她的。她还说,她对熊某一家三口的死亡一无所知,“我当晚8点离开出租屋时,熊某义还活着。”
辩护人则提出了一个合理怀疑,认为劳荣枝不在现场,可能是法子英单独杀害了熊某义。
检方则反驳说,这与尸检结果不符合。
“去温州没有预谋抢劫”
一审判决认定的第二起“温州抢劫、故意杀人”事实中,劳荣枝供述,南昌案发后,她和法子英去温州是为了弄点钱。
劳荣枝在二审庭上却否认了这一说法,“我打电话回家,我妈妈说‘出大事了,公安在找我’,所以我害怕,跟着法子英跑了。到了温州后,是想找个工作租个房子,安定下来,没有想过要抢劫,也没有共谋。”
劳荣枝说,抢劫是“下三滥”的事情,她不屑。法子英“临时起意”抢劫梁某春时,她吓傻了。
劳荣枝还在庭上否认“捆绑梁某春和刘某清”,称这是陷害她的。不过,她承认,她确实按照法子英的指示去了银行取钱。
劳荣枝还对两人的身亡也表示不知情,“我走时人是活着的,我还嘱咐法子英不要强奸、伤害两个女孩子。”
辩护人也提出判决书中的客观证据无法证明劳、法共谋,并称劳荣枝没有杀害两名女子的故意,主观证据只有口供,不能定案。“只有共同抢劫,无共同杀人。”
检方则认为,法、劳二人的供述相互印证,可以证明二人预谋抢劫,且有证人证言,劳荣枝在抢劫发生的过程中,“打发卢某灵离开”、“取钱时回复银行质疑”、“接电话”等细节应对自如,不像劳荣枝庭上所说“被动”作案,并且有一些细节当年法子英没有供述,但劳荣枝供述的很详细,非亲历不能得,因此,此前劳荣枝的供述具有真实性。“二人是分工合作,不是主从犯或被胁迫。”
8月19日,该案二审将继续在江西高院公开开庭,相信,届时会有更多细节和控辩焦点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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