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相亲别成“有偿消费竞价”

眼下,直播相亲方兴未艾,但争议之声也不绝于耳。公开报道显示,今年大年初三到初六,某视频平台在河北、山东、吉林等8个省份发起66场相亲直播。主播化身红娘角色,在直播间内撮合想“脱单”的用户,每场平均观看人次超1500万。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相亲直播间的投诉也不少:内容涉及从打招呼、表白牵手、交换联系方式,每一环节都需要刷礼物才能继续,有诱导消费的嫌疑。还有一些女嘉宾其实是“托儿”,帮红娘骗完礼物,加上社交账号后直接拉黑男嘉宾。(5月24日《法治日报》)

刷礼物是粉丝向直播间主播表达喜爱和支持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主播、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平台的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如今,这样的互动关系又复刻到了相亲直播间。

由于相亲直播间的女嘉宾明显少于男嘉宾,于是按照红娘的设计,女嘉宾成了直播间的“明星”,男嘉宾则要通过刷礼物的方式向女嘉宾“表诚意”,要通过“层层过关式”刷礼物逐步获取与女嘉宾交往的信息和机会。女嘉宾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被男嘉宾竞价追逐的“相亲商品”。有时,女嘉宾需要配合红娘向男嘉宾要礼物,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女嘉宾是扮演“相亲托儿”,为了收割礼物与红娘唱双簧。男嘉宾可能刷了不少礼物,废了不少劲,但最终还是落得一场空。

显然,靠刷礼物维持的直播相亲活动已经扭曲变味,成了一种有偿的消费竞价。这不仅背离了相亲撮合服务的初衷,加重了相亲参与者的经济负担,让相亲参与者感觉很别扭,还拉低了相亲服务市场的诚信度,甚至可能涉嫌欺诈,触碰法律底线,侵犯了相亲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直播相亲不能成为“直播相礼”,不能成为红娘主导的“刷礼物”游戏。诚然,直播相亲活动具有商业属性,而刷礼物、打赏也在正常的直播盈利模式范围内,但刷礼物、打赏不能成为直播相亲活动的竞价筹码,不能成为嘉宾联系交往的过关钥匙,也不能成为红娘或平台薅嘉宾羊毛的利器,更不能成为一种欺诈手段。

监管部门、短视频平台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等有必要对直播相亲活动中的刷礼物乱象加强治理,进一步完善直播相亲活动的规则,明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给红娘主播的言行套上法治“笼头”。有必要划清直播相亲的服务红线和刷礼物的边界,对夸大虚假宣传、频频诱导刷礼物等问题采取关键词屏蔽、限制流量、关停、封禁账号、失信惩戒等措施,必要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程序,让违法侵权的红娘主播、“相亲托儿”等付出法律代价。

治理直播相亲活动中的刷礼物乱象,让直播相亲服务回归正常轨道,确保相亲参与者的刷礼物、打赏出于真实自然的意愿,确保红娘主播、相关平台获得合法合理的相亲撮合服务收入,既有助于维护直播相亲服务秩序,促进直播相亲活动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维护相亲参与者的权益,能给相亲参与者营造更加诚信、公平、安全的相亲服务环境,能提升相亲成功率。对此,各方应引起高度重视,达成治理共识,尽快拿出治理方案,并尽早付诸行动。

李英锋(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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