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机构26日通过新增“排黑条款”的“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意味着因违反“洗钱防制法”入狱的陈致中将终生不得参选公职。陈致中之父、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一直为阻止“排黑条款”通过积极奔走,甚至扬言要“死谏”,不知接下去他该如何收场。
扬言竞选时抗议 威胁要“死谏”
台湾现行“选罢法”第26条规定,不得登记候选人的情况有9种,台行政机构去年12月通过“选罢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安全犯罪、“黑金枪毒”重大犯罪、贿选等犯罪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并送交立法机构审查。台立法机构今年4月初审通过“选罢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包括“排黑条款”在内等多项条文保留,须交由党团协商,重大争议点在于是否要将曾犯“洗钱防制法”等罪、经有罪判决确定者纳入“排黑条款”中。
高度关注“排黑条款”的陈水扁为了儿子的政治生涯,此前曾向蔡英文办公室、行政机构、立法机构4大党团请愿,希望各界关注对轻判、准予缓刑、可易科罚金的洗钱罪被告,是否有必要剥夺参政权的问题。
据台媒披露,陈水扁25日传简讯给熟识的民进党政治人物,盼能扭转局势。简讯内容为:明天院会表决的是党团协商版本,有关“洗钱防制法”部分是否会加放刑度,仍未可知,请赖主席(指民进党主席赖清德)放致中一条生路,否则明天一旦表决通过,做出让我失望的事,导致我对人生不抱希望,什么事都会发生,包括竞选期间支持者抗议布条如影随形。
25日深夜,陈水扁甚至还在脸书上发文威胁,“死谏”将是哀莫大于心死的无奈吶喊。
不过,事与愿违。台立法机构26日三读修正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明定曾犯“洗钱防制法”第14条(洗钱)或第15条(收受使用财源不明),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而陈致中因涉嫌帮助母亲吴淑珍洗钱,于今年4月2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5月11日入狱服刑。2011年,陈致中就曾因伪证罪被判刑三个月,初次丧失高雄市议员资格。因涉洗钱案再被判刑一年,其高雄市议员生涯被二度解职。该条文的通过,则意味着陈致中将终生不得参选,提前被宣判政治“死刑”。
网友炸锅 陈致中“并无异状”
陈水扁“死谏”的威胁,更让台湾网友炸锅。
网友纷纷在脸书上留言:“典型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玩法弄权者,喊法律不公!奉公守法之人,情何以堪!”“还不快点回去关一关”“没有贪污或洗钱之行为何必担心。若敢做就要敢承担后果,这不是基本的吗”“身家财产上亿,够活一辈子了,还愁没生路?真是贪得无厌”“自己不会检讨,只想着政治前途,台湾真的没救”“请阿扁放台湾一条生路”……
正入监服刑的陈致中状况又如何呢?联合新闻网26日报道指出,狱方下午透露,陈致中至今服刑16天,目前仍独居,因疫情关系,需有防疫措施,下周经筛选后会有新室友。在狱中可看报纸及手持式电视,可一窥新闻发展,但他“情绪看来平稳,并无异状”。
至于“对人生不抱希望”、要“死谏”的陈水扁,下一步该如何走,又会让“什么事发生”,我们拭目以待。(中国新闻社微信公众号 记者 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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