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办理退出失信案件2万余件 将1.6万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

近日济南5月30日电 (记者 梁犇)为解决企业发展难题,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和发展活力,自2023年3月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发改委联合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截至今年5月,该省法院办理退出失信案件20245件,将16415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为相关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方面扫清了障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傅国庆在5月30日举行的发布会上介绍说,该省法院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企业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措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傅国庆表示,山东省各级法院在坚持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针对大量被纳入失信名单又不申请信用修复的“失声”企业,全面开展集中排查,逐一摸清失信企业资产经营状况、履行能力意愿、是否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形成台账动态管理。对失信企业坚持“一企一策”,分门别类采取修复措施,有针对性地帮扶一批诚信企业,退出一批失信名单,约束一批失信企业。

“专项行动中,山东省各级法院坚持信用信息修复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进一步细化企业退出失信名单的条件,确保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全部移出失信名单。”傅国庆表示,对于经督促,失信企业已经履行完毕或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的;企业已经被撤销、注销或者已经被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中止执行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经两次以上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以及依法裁定不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的案件,执行法院及时将被执行企业移出失信名单或更正失信信息。

在退出失信名单的企业中,4957家企业已经履行义务或执行完毕,1259家企业因被撤销、注销、宣告破产或破产重整而移出失信名单,7623家企业因案件终本后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移出失信名单。

傅国庆称,山东省各级法院将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制度,为企业发展解难点、止痛点、通堵点,为该省全面建设更具吸引力、竞争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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