诬告陷害怎么破?决不能让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流汗又流泪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生活作风廉洁自律,却突然被人恶意举报,这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失望、委屈、焦虑、寒心,工作积极性被严重打击……想必有过类似经历的党员干部,大都对此刻骨铭心。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如浙江、辽宁、云南等地就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出台相关规定,安徽、黑龙江、山东等地发布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这些都充分释放了向诬告者亮剑、为清白者撑腰的强烈信号,有利于营造激励担当的浓厚氛围,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信访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随着相关渠道不断畅通,一些暗藏的问题线索浮出水面,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将信访举报权利异化为实现一己之私的工具,通过无中生有、捕风捉影、制造谣言等手段,借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

根据曝光的案例来看,诬告陷害者虽动机不一,但性质恶劣。有的受到领导批评后,心怀不满,通过写匿名信的形式栽赃陷害,妄图把领导搞倒、单位搞乱、同事搞惨;有的嫉妒心作祟,见不得别人比自己优秀,采取恶意举报等方式打压他人,让事业受损;有的搞恶性竞争,为防止能力出众者阻碍自身晋升之路,采取诬告等方式削弱对手,伺机上位;有的由于自身不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就心存怨恨,故意虚构不实信息打击报复;还有的为掩盖自身不可示人的违法违纪行为,采取声东击西、嫁祸于人的方式,企图转移相关部门的查处视线……

诬告陷害行为危害是严重的,影响是极坏的。一通电话、一封书信或者邮件,看似铁证如山,实则是道听途说、移花接木、无中生有,经不起推敲和实践检验。这些不实反映,一方面侵害了相关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让认真做事、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寒心,极大挫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会扰乱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增加纪检监察机关的调查成本,从而影响对真正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不利于正风反腐工作的有序推进。倘若任由这股歪风邪气肆意生长,势必会破坏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

我们常说,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这绝不是一句空话。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才能扬清。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我们绝不姑息,但对于踏实做事、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决不能让其背上“黑锅”,流汗又流泪。

为何诬告陷害之风盛行,想必违法成本低是这类乱象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对待恶意诬告陷害这种行为,必须零容忍,旗帜鲜明地打击,让其付出应有代价。这就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甄别研判力度,对那些恶意举报者,一经查实,严肃惩处、绝不手软。只有发现一起,曝光一起,严处一起,才能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要坚持打击诬告与澄清正名双管齐下,树牢组织为党员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正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只有着力构建诬告陷害行为“预防、问责、关爱”的闭环,对受到恶意中伤、诬告诽谤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澄清正名,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才能让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继续轻装上阵。近期浙江首次综合运用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7名省管干部澄清正名,就为各地作了很好的示范。

当然,让诬告陷害者没有市场,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虽然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但必须正确行使、依规依法开展。此外,全社会要树立起正确的干事创业、选人用人导向。以德才论英雄、以实绩用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让少数不琢磨事、光琢磨人,喜欢造谣生事的人没有生存空间,这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应有之义。如此,才能让干事者有激情有干劲有奔头,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

(来源:钧正平工作室微信公众号 作者/葛欣 编辑/金晶 校对/李彤 李晓艳 任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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