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桥当事人:很高兴政府要建桥 事情如何发生的

导读 近日,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因为私自搭建浮桥并且进行收费,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及缓期两年,这件事情引起社会的关注。吉林…

近日,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因为私自搭建浮桥并且进行收费,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以及缓期两年,这件事情引起社会的关注。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7月8日发布通报表示黄德义已经因之前判决不服提出申诉,法院依法立案,目前正在调查之中。黄德义是在7月8日的下午告诉记者,自己听说当地政府要计划建一座浮桥,要建造一座永久性的桥,自己非常的高兴。事情并没有一帆风顺,现在有很多人关心自己,感到非常的欣慰,很温暖。

事情发生的过程

来自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人的黄德义,出生1967年,自己表示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在洮河边种地,做摆渡的工作。根据人民法院在2019年发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黄德义在2005年至2014年期间与他人私自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私自建设船体浮桥,拦住过往的车辆收取过桥费。于2014年的冬天出资组织在河道私自建设固定桥,一直到2018年10月期间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收费10元,一共过桥费52950元。黄德义于2019年被洮南市公安局,按照涉嫌寻衅滋事罪拘留,在同年的12月31日由洮南市人民法院进行的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两年,另外17名涉及本案人员都分别判刑。

重新申诉

黄德义对于判决并不服,重新提出申请,在申请的材料当中写出私自建桥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两岸的村民进行春耕和秋收,并不是强制性的行为,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原先判决认定的犯罪金额过高,自己并没有强制性收钱,自己投资花费13万多元,另外还有搭建费用,收取的过路费没有超过成本,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将全额退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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