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案责任倒查,维护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导读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发言人张明介绍了公安部关于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致力于推动执法公正,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发言人张明介绍了公安部关于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公安机关致力于推动执法公正,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贯穿于执法活动全流程。他们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趋利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承担着重大的职责和使命,锻造一支受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的公安铁军是党中央对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公安改革经历了系统性的重塑和整体性的变革。全国公安机关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统筹推进了机构改革、警务运行机制改革、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执法责任体系改革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等任务,着力构建了符合新时代要求、实战化特点和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取得了一系列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成果。

这些系列改革使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明显感受到公安机关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这些成果的实现得益于坚实的制度支撑。

为解决受立案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公安机关持续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明确立案审查期限并加强日常检查监督。他们实行了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制度,为全国公安民警配发了执法记录仪130万部,全程记录现场执法活动。推行办案全程监督制度,全国市县两级建成和启用了3027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地。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公安机关深化了执法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和结果。同时,他们还建立了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执法过错追责。

其中,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备受关注。执法质量是执法公信力的基础,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法过错得不到纠正,不仅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也会损害司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

公安部宣布在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的原则。他们强调了“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原则,以锻造一支公安铁军。

在执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基层执法活动中,可能出现执法不公和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为了判定执法的真实情况并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实施“阳光警务”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深入实施“阳光警务”,建立健全的执法全流程记录工作机制,实现全链条、闭环式、可追溯的监督管理,才能保证每一起案件都受到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和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施“阳光警务”,对基层公安机关的考验更大,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人员的配置。

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透露在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实施法制员制度。派出所的法制员相当于执法办案的“质检员”,是规范执法的第一道防线。多年来的执法实践表明,执法问题常集中在一线执法办案的重点环节。只有从执法源头入手,打牢执法基础,才能有效预防和避免执法过错,切实提高基层执法办案水平。法制员通过对日常案件的审批审核,有利于发现问题,提出法律建议,并督促办案民警及时整改落实,从而确保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要让众多身处基层的法制员胜任这样的角色,需要对法制员个人素质提出更高要求,并对派出所的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和保障标准化提供支持。每一位公安干警都应承担责任,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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