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盘锦银行高管套取2000万信贷资金,伙同领导、商人炒股却亏损(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导读 盘锦银行原营业部管理部的总经理冷某在任职期间同盘锦银行的领导顾某以及商人马某,共同通过办理假手续进行贷款业务。

盘锦银行原营业部管理部的总经理冷某在任职期间同盘锦银行的领导顾某以及商人马某,共同通过办理假手续进行贷款业务,根据调查商人马某在收购空壳公司之后在冷某的帮助下到营业部办理了2,000万元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股票和炒股,然后三人对利益进行分红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发放贷款罪,将会按照金融管理法对其进行处罚。

盘锦银行贷款违法案件:

在盘锦银行原营业管理部总经理任某到案之后,对于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公诉,除了违规办理贷款以外,还私自为企业主办理贷款手续,提供了相关的便利,收受贿赂10万元的违法事件,冷某因为犯有违法发放贷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4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没收所有违法所得10万元。

这已经是辽宁盘锦银行但又一起贪腐案,在之前盘锦银行就因为多任领导因为各项金融违法案件,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罚,除了冷某以外,潘金银行计划财务部的原总经理许某也是因为套取公款被检察机关起诉,此次的案件,盘锦银行原董事长张某杰和盘锦银行副行长,等多个领导都参与了此次的违规案件。

盘锦银行作为一家国家出资的企业,自从郎某在2019年9月起担任了该公司的营业管理部总经理以来就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个别商家提供了违法发放贷款2000多万元,从此次案件的披露情况,当时盘锦银行的党委副书记顾某已经被列为了该案件的同犯,盘锦银行作为国有的控股银行,已经有多名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所以此次的案件已经符合了受贿罪的相关要求盘锦银行的多名领导和员工,都牵扯到了此案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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