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乘客跳车司机是否担责?

导读 2020年9月28日,内蒙古一男子额某某驾驶车辆带妻子朝某某前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通古卓尔牧区,图中二人就是否前往牧区看望女儿的问题展开争吵,争执过程中,坐在后排座右侧位置的妻子朝某某,打开车门后跳车,由于落地后头部受到重创,出现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身亡。额某某由过度自信导致一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对于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司机是否该承担责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2020年9月28日,内蒙古一男子额某某驾驶车辆带妻子朝某某前往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通古卓尔牧区,图中二人就是否前往牧区看望女儿的问题展开争吵,争执过程中,坐在后排座右侧位置的妻子朝某某,打开车门后跳车,由于落地后头部受到重创,出现严重的颅脑损伤,导致身亡。额某某由过度自信导致一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对于夫妻吵架,妻子跳车身亡,司机是否该承担责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在朝某某跳出案件中,额某某的辩护人曾经提到过,曹某某由于是突然跳车,被告人根本就预料不到,而且在曹某某跳车之后,立即停车并拨打了120呼叫救护车为其救治,为挽救被害人的生命,争取了时间。案发的全过程被告人从来没有逃避,拒绝或抗拒,从始至终都主动交代事实,且认罪态度良好,在此之前,此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与被害人的家属积极进行协商,并且取得了原谅。

额某某在本次案件中并没有主观的恶性,只是过失导致人死亡。被害人朝某某,在本案件中有重大过错,由于他想去吃火锅,不想去看望女儿,才引发了本次案件。法院在进行判决时认可了额某某的认罪态度和自首情节,在量刑时也由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协议,并出示了书面谅解叔,依照法律给予了从宽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教授阮齐林向相关的媒体介绍称,并不是所有的乘客跳车死亡的案件,司机都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根据每一个跳车案件的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在案件发展过程中有过失和故意情况,才会承担刑事责任,针对不可预见的情况,驾车司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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