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西安血豆腐市场 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获十年监禁

导读 近日,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发出公告,3月30日,针对被告人李某成等十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在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审判,经

近日,西安莲湖区人民法院发出公告,3月30日,针对被告人李某成等十人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犯罪事实,在西安莲湖法院公开审判,经过审查查明,被告人李某成等十名被告人经常纠结在一起,为垄断血豆腐生产和销售组成了固定的犯罪组织,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是恶势力的犯罪集团,故事以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等处以数罪并罚,决定对李某成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处罚金六万元,其他九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到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2012年被告人李某成进入到西安牛头收购和牛血加工的行业,为了在这个行业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在2013年成立了永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肉品制作,血豆腐生产和销售,为了实行当地的行业垄断,被告人纠结了本案其他的九名被告人,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和寻衅滋事等方式控制血豆腐的生产和销售,不断的垄断西安市的血豆腐市场,后续又以压低牛血收购价的方式哄抬血豆腐的销售价格。

经过法院的审理,十位被告人的行为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在血豆腐制品的行业中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欺压当地百姓形成了严重的社会恶劣影响,故事认定,被告人所组织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据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事实,参与犯罪的性质,次数和认罪的态度,酌情量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告人实施了有期徒刑和罚金的决议,并对涉案公司的违法所得依照相关法律没收上交国库。

此次审判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的民警以及市场监察局的管理人员等多位受害人家属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人士旁听了案件的宣判,这一案件是莲湖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进程阶段又一项重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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