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保险诈骗集团被判刑,关注保险业务员会员费诈骗

导读 近日,厦门中级法院对一起网络保险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涉及27名被告人,他们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罪。此案的判决引起了…

近日,厦门中级法院对一起网络保险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该案涉及27名被告人,他们被判处不等的有期徒刑,罪名是诈骗罪。此案的判决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提醒人们警惕类似的保险业务员会员费诈骗。

据调查,从2016年6月至2019年4月期间,主要被告人黄某芬通过招募26名"员工",利用电信网络实施了一系列诈骗活动。黄某芬等人根据预先培训的"话术",以"加入会员可以提供优质保险客户资源"为诱饵,欺骗保险业务员缴纳所谓的"会员费"。据统计,他们共骗取了全国各地3000余名保险业务员的"会员费",总金额超过1800万元。

法院认定黄某芬等27人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钱财。这是一个犯罪集团所为,其中黄某芬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所有犯罪行为。而刘某文、刘某、吴某滨等人则在犯罪组织中起到主要作用,是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其他被告人在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根据各自的罪行和社会危害程度,将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起案件引起了人们对网络保险诈骗的关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许多第三方平台和网络保险获客平台相继出现。这些平台类似于保险业的中介,将想要购买保险的客户信息收集起来,然后匹配给各地区的保险业务员,从中获取相应的费用。然而,在选择这类平台时,人们必须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正如本案中的被告人所做的那样,他们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虚假承诺提供优质投保人员名单等信息,诱使保险业务员缴纳会员费。然而,事实上,有意投保人员信息本身就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对于发达地区收入较高的投保人员信息,想要通过缴纳数千元的会员费获得每月连续不断的优质投保人信息,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这起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进行网络保险交易时要保持警惕。我们应该加强对平台的审查,了解其背景和信誉,谨慎选择合适的平台进行保险交易。同时,保险业务员也要提高风险意识,对于过于美好的承诺保持理性判断,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网络时代,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至关重要。我们需要保持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共同营造一个诚信、安全的网络保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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