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中,四川省雅安市某索道公司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为其中的一部…
最高检发布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中,四川省雅安市某索道公司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成为其中的一部分。该案涉及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内的索道公司在清表砍伐过程中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造成损害,引发了关于生态环境修复的争议。
该索道公司在进行清表砍伐时,明知索道项目范围内存在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珙桐,却仍指使村民砍伐所有树木。据检察机关的估算,这造成了近94万余元的森林生态系统环境损害。
该案起于2018年,当时索道公司取得了林业部门颁发的采伐许可证,但在索道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明知索道范围内有珙桐等保护植物,却依然指使当地村民进行砍伐,并将砍伐的树木掩埋或丢弃。
经过调查和司法鉴定,检察机关确认索道公司共砍伐了40株珙桐,因此追加索道公司为被告单位。检察机关随后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被伐珙桐株数进行鉴定,并与鉴定人员实地评估。最终,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起诉请求,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单位索道公司罚金1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刑事处罚。
为修复森林生态系统的损害,检察机关要求索道公司在指定地点进行异地、异种的修复工作,并补种胸径12厘米的小叶桢楠51株,并按要求进行3年的管护。如果未能履行,索道公司还需承担约6万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此外,索道公司还被要求支付约94万元的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量化价值作为赔偿。
该案被认为具有典型意义,因为它发生在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该地区是国内最大的野生珙桐连片分布地。索道公司的清表砍伐行为对野生珙桐的原生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直接导致了森林固碳功能下降。通过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的职能,检察机关不仅依法严惩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还通过补种树木和认购核证林业碳汇的方式,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进行了赔偿,推动了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补偿机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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