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偷情案再审决定出炉,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将面临新的审判

导读 近日,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的家人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这起妻子偷情案经历了多次审判和上诉,现在将面临新的审判。事件发…

近日,山东淄博男子路某某的家人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这起妻子偷情案经历了多次审判和上诉,现在将面临新的审判。

事件发生在2021年3月28日,当时路某某在送孩子上辅导班时发现妻子张某与另一名男子刘某某在附近酒店开房。路某某亲眼目睹了妻子与对方赤身裸体躺在床上的场景,随后他收取了刘某某2万多元的补偿金。然而,路某某在一审中被控敲诈勒索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出狱后,他一直坚持自己的无罪,并不断上诉和申诉。

现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判决和原裁定存在部分事实不清楚的问题,因此需要由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这起妻子偷情案之前已经多次受到媒体报道。根据报道,路某某当时曾对刘某某使用了暴力,并要求6万元的经济赔偿。刘某某为了避免麻烦,通过向朋友借钱分三次转给了路某某2.5万元。然而,约一个月后,刘某某报警并在离婚诉讼中提供了报案回执,路某某才得知这一情况,并随即被刑事拘留。

2021年11月2日,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路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法院认为,虽然被害人有意愿赔偿路某某,但路某某要求的金额远远超过了刘某某的意愿,因此认定他构成敲诈勒索罪。

路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认为刘某某报警是为了在离婚官司中获得有利地位。然而,二审庭审中法院维持了一审原判,并驳回了上诉。法院认为,刘某某的行为并不属于需负赔偿责任的范畴,因此路某某索要赔偿的行为并非合法的维权行为。

路某某随后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诉,但于2022年12月被驳回。直到今年6月22日,他才收到了山东高院的再审决定书。

现在,这起妻子偷情案将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再审决定认为,原判决和原裁定存在事实不清楚的问题,需要重新审理此案。

对于路某某及其家人来说,这是一次重要的机会,他们将继续坚持自己的无罪主张,并期待再审能够还原真相,为自己洗清冤屈。

这起妻子偷情案的再审将引起广泛关注,人们期待新的审判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此案,还原真相,并给予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果。随着案件的进展,我们将密切关注并及时报道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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