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妻子及妻姐全家 2023年4月13日被执行死刑

导读 罪犯吕某某将妻子和妻姐全家全部杀害,2023年4月13日,经呼和浩特市最高法院核准,依照法定程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监督。

罪犯吕某某将妻子和妻姐全家全部杀害,2023年4月13日,经呼和浩特市最高法院核准,依照法定程序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遣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监督。

呼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某某杀人一案于2020年10月16日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终身剥夺其政治权利。吕某某在接到判决之后选择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抗诉。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核之后。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核准。内蒙古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复核之后认为。一审判决和二审的裁定,证据确实,事实清楚,定罪比较准确,在量刑方面也很适当,其审判的程序合规合法,依法对吕某某判定死刑的刑事裁定进行核准。

吕某某鱿鱼与妻子的姐夫产生经济纠纷,经常和自己的妻子吵架。还曾经由于怀疑妻子与姐夫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被妻子的姐姐进行辱骂,责打。李某某对此怀恨在心。2020年6月2日晚上吕某某在确认了妻子姐姐全家都在的情况下,先回到自己家中,将自己的妻子杀害。随后在次日的凌晨赶到妻子姐姐家中,将妻子姐姐一家全部杀害。此案最终导致妻子,妻子的姐姐以及姐夫和儿子、女儿,5人全部死亡。

在此案中,吕某某目无国法为谢师范选择徒手和持刀将他人的生命剥夺,造成5人死亡,产生的后果相当严重,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在犯罪之前是有预谋的,犯罪的意愿也非常的坚决,在被捕之后仍然没有悔过的表现。犯罪情节非常恶劣,对于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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