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明确编制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

近日海口4月27日电(记者 符宇群)记者27日从《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海口市通过地方立法优化海口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据介绍,海口市于2002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22年底,海口市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已达到38.99万,占全市总人口比例的13.26%,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逐步加剧。

海口市民政局副局长曾涛介绍,近年来,海口市各级民政部门把居家社区养老列入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日程,至2019年8月全市4个区21个街道22个镇均已开展居家社区服务。目前海口全市已建成运营113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9家长者饭堂等,基本实现全市镇街居家养老服务的全覆盖。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需要多方协同,各尽其责。”海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严音莉坦言,目前海口市虽然已实现镇、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但仍存在着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不完善、有效供给不足、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优化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强化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和运行,深化居家养老各方面要素保障,推动建设与自贸港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

据悉,《条例》共二十七条。其中,《条例》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村)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由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服务、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并以列举方式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医疗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文化教育服务以及紧急救援、法律咨询等其他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条例》明确,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相关的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到详细规划。对新建住宅小区和老城区、已建成住宅小区、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置标准、供给渠道和管理要求等作出规定。

曾涛表示,海口市将积极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打造“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目前海口市民政局已完成《海口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海口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起草工作,将编制《海口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构建结构科学、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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