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有民宿酒店“五一”价格与平时价格相比,大涨5-7倍。更有甚者,部分民宿经营者强迫消费者额外消费才能入住,或者通过毁约让消费者退订的方式再以高价重新销售。
对此,中消协认为,“疫情期间,服务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酒店民宿,消费者也对之抱以同情和宽容。但经营者不能把消费者的同情和宽容当做‘割韭菜’的动力,行情稍有好转,便肆无忌惮毁约,无底线追逐短期利益,长此以往,定会寒了消费者的心,丢弃企业发展前景,损害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中消协表示,“五一”假期是释放消费潜力的重要节点。部分商家砍单违约、哄抬价格,扰乱了正常的价格秩序,破坏了消费环境,有损城市形象,不利于提振消费信心,不利于恢复和扩大消费。
“同时,诚信乃企业经营之本,经营者追求利润,随意‘砍单’,毁弃与消费者已签订的合同,完全违背了公平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应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单方违约应当依法赔偿。”中消协指出。
在中消协看来,消费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后,经营者又额外要求消费者“必须订餐”或者进行其他消费,明显违反了《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针对上述情况,中消协建议,一方面管理部门以“天价菜”“天价面”等事件为鉴,及时采取措施,强化价格指导,加大对哄抬物价、恶意违约、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应当引导行业规范发展,经营者应当守法、诚信经营。同时,消费者的监督必不可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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