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破坏军婚获刑 细节披露 受到怎样的处罚

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8日发布关于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例,其中有两名男子因为破坏军婚,被判处有期徒…

最高人民检察院7月28日发布关于9起依法惩治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典型犯罪案例,其中有两名男子因为破坏军婚,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有期徒刑一年。

细节披露

据了解钱某在2013年已婚的情况下和陈某成为恋人关系,两人在后来因为钱某无法离婚导致二人分手;陈某在2014年9月份和现役军人张某进行登记结婚;钱某在2015年到2018年,知道陈某的丈夫是现役军人,仍然在陈某租房处和钱某办公室地点多次和陈某发生性关系,导致陈某于2016年6月、2018年12月,生育两子,现役军人张某是在2022年3月份怀疑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选择报案,同年6月2日和陈某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钱某表示与陈某只是通奸并没有同居,否认和现役军人配偶同居的关键问题,通过检察机关在案证据的梳理,直接证实二人有着长达三年以内生活方面密切和经济方面相互帮助,有着长期稳定的同居行为,并且期间两人生育两子。导致军人婚姻的家庭破裂,于2022年11月18日,法院以钱某破坏军婚罪被判处两年6个月。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另一起案件当中,韩某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据了解于2005年赵某入伍,2022年4月份正式退役。在2015年1月赵某和施某结婚,韩某是在2020年8月已经结婚的情况下和施某开始交往,两人在宾馆多次发生性关系,于2022年4月到7月,赵某在转业在安置的期间当中,韩某和妻子离婚,并且继续和施某保持着同居的关系,又在2022年11月导致施某堕胎,检察机关判定韩某和施某虽然并没有对外称是夫妻,但两人保持着稳定同居的生活。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peace.org.cn/zhkx/202307/291286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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