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网暴者获刑,“软刀子”伤人也须担责

这是一起江歌案引发的“支线”案。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法院信息显示,2016年11月3日,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博文。这些博文不仅含有大量虚假、侮辱、诽谤内容,还涉及对江歌案相关证据、司法程序、判决结果等方面的误导。也因此,不仅对江秋莲造成了精神伤害,还对司法公正和社会舆论造成了不良影响。

江秋莲在为女讨还正义的过程中,遭受部分网友的无端指责、恶意攻击甚至网暴等侵扰,一直备受关注。公开报道显示,江秋莲此前也曾多次起诉网暴者。

比如,网民谭某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谭某因侮辱罪、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张某宁因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案相关当事人的漫画,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一年……2020年12月1日,江秋莲发布文章《最后一次警告网络侵权者》,要求个别网民“停止对我母女的一切伤害行为。”她曾对媒体表示,对故意侵害女儿和她名誉权的网民,她不会放弃追责。

江秋莲对网暴者的坚决追责态度,和每一起侵权纠纷案的胜诉,既反映了网暴的普遍性,也显示了法律打击惩治网暴的鲜明立场。

或许,包括林某在内的一些人会不解:为什么发表了几篇不实博文,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乃至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因为,相关博文已达到了刑法及司法解释所明确的立案门槛。“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这些特定用语说明,被告人林某存在较大的主观恶性,博文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着实到了以刑罚论处的地步。

不可否认,侮辱罪、诽谤罪是较轻的罪名,相关案件也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即当事人告到法院才会被受理。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和司法机关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熟视无睹。司法机关的判决,就表明了支持受害人维权的态度,也释放出规制网络暴力、澄清网络舆论环境的强烈讯号,对网暴者不无震慑作用,对一些侥幸者和蠢蠢欲动者也是一次警示:“软刀子”伤人也须依法担责。

近年来,“粉发女孩事件”“网红管管事件”“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女子取快递遭诽谤案”……一些极端、恶性网暴事件时有发生。让人痛心的是,很多受害者最终没能等到战胜网暴、回归正常生活的那一天。这提醒我们,从依法严厉打击每一起网暴个案,到建立更完善更灵敏的网暴预防应对机制,都要加快脚步。

我国对网暴治理愈发呈高压态势,且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一直在发力。近日最高检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提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加强典型案例发布曝光,净化网络舆论环境。通过网络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环节的全链条发力,进一步完善网暴治理的框架,强化打击惩治力度。

去年11月,国家网信办出台《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提出构建网暴技术识别模型、设置一键防护功能、严处违规账号平台等措施,要求对该类账号及平台依法从严处置处罚。随后,部分网站平台出台预防网暴指南手册、发布治理公告。网暴现象明显得到遏制。在今年的“清朗”系列专项行动中,网暴仍是一大重点,评论区、直播PK环节、网络戾气等是其中的重点关注板块。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绝不是说说而已。那些躲在网线背后的键盘侠,千万不要以为“按键伤人”无需负责。网络是有记忆的,潜藏水底的真相终究会浮出水面,网暴者终将付出惨痛代价。

(原题为《江歌案网暴者获刑,“软刀子”伤人也须担责》作者柳宇霆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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