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来沪推介招才引智政策 发布324个高层次人才需求

近日上海4月28日电 (记者 许婧)记者从28日在沪举办的2023年西藏招才引智政策推介活动(上海专场)上获悉,西藏自治区围绕高原生态、地质、医药、农牧、高新数字、清洁能源、教育等重点领域,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324个,其中“调入引进”需求122个,“柔性引进”需求202个,“技术合作”需求45项,“揭榜挂帅”项目4项。

当天,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副部长尹春辉介绍说,西藏正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广开进贤路、诚纳天下才。“西藏深知‘水积而鱼聚,木茂而鸟集’,创新开展‘育、引、用、留’四大工程,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下称《若干措施》),提出了‘珠峰英才’计划等19项具体举措,着力完善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若干措施》显示,高层次人才被划分为四类:A类为中国科学院院士等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为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等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为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等其他高层次人才。

根据《若干措施》,西藏将分别给予通过调入、创新创业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个人补助;通过柔性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除在藏工作协议书规定的待遇以外,每年还能获得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个人补助。此外,通过调入方式引进的A、B、C、D四类人才,还将分别获得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科研补助。调入、柔性引进的人才享受西藏同级别薪资待遇。

调入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调入前已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调藏工作试用期满,或调藏工作满2年,可以按规定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在区管国有企业工作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按区管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安排职务和工作;在区外已有副处级、正处级职务,调入引进后可按程序提任正处级、副厅级职务;在区外已具有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可按程序提任事业单位五级、四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

调入引进高层次人才,已取得副高级职称且满2年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确定正高级职称、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正高级职称(岗位等级为三级以下)的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在藏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可由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副高级职称。

在住房政策、家属安置、医疗保障等方面,西藏也将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足保障。人才还可凭“珠峰英才卡”,按规定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企业注册登记,以及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交通出行等其他优待服务。

不仅如此,西藏还鼓励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珠峰英才”计划是自治区层面实施的重大人才工程,每年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有计划遴选一批战略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将在5年支持期内给予特殊支持。

“当代西藏发展势头正盛、发展劲头更足,各项事业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对科技创新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优秀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尹春辉表示,西藏将秉持“兑现比承诺更重要”的务实理念,全力营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环境,待遇优厚、保障有力的生活环境,让各方有志之士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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