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2022年10月1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天齐锂业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2022 年8月30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根据公司2022年9月 2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完成的公告》,截至2022年9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178.0366 万股公司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夏浚诚先生、郭维先生、刘莹女士、张文宇先生、胡轶先生为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日,管理委员会委员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选举刘莹女士为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其中夏浚诚先生是公司董事、总裁,胡轶先生是公司监事,其他委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且与前述主体、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在股份过户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5743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的资金总额上限为20,000万元,以“份”作为授予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20,000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授予份额为11,970万份,对应公司股份106.24万股,实际授予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份额上限。
2022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0899990607)中所持有的1,312,400股公司股票(含25万股预留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0899357438),过户价格为0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3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根据《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进行确定,锁定期届满后一次性解锁。考核合格后对应比例权益份额即解锁,归属至持有人的所有标的股票权益可予以出售。本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安排。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根据管理委员会决议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后,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股份数量为1,312,400股,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董事/总裁夏浚诚先生、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邹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审计总监胡轶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郭维先生、刘莹女士、阎冬先生、熊万渝女士、张文宇先生、李果先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相关人员回避表决。
3、除保留分红权、投资收益权外,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持有人放弃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所享有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费用摊销情况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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