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法院公布了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例,在该案子中两名男子因为用活泥鳅钓鱼而被法院判刑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根据四川省…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法院公布了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例,在该案子中两名男子因为用活泥鳅钓鱼而被法院判刑引发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根据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法院通报的内容段某和刘某是两位资深钓友,2022年的10月份刘某和段某在绵阳市盐亭县的梓江河段利用活泥鳅钓鱼,一共钓到鲢鱼、鳜鱼、红鲌、翘嘴等于83斤多,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刘某和段某这种利用活饵钓鱼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二人的行为造成了国家渔业资源损失,根据法律法规判决刘某需要拘役4个月缓刑7个月执行,段某需要拘役三个月缓刑6个月执行,除了以上刑罚之外刘某和段某还需要赔偿上万元,这个资金会用来修复受损的渔业资源。
针对刘某和段某利用活泥鳅钓鱼而被判刑,绵阳市盐亭县检察院党组成员王丹也作出解释,一般情况下利用活饵垂钓指的用活的鱼、虾、泥鳅等水生活体生物打窝,或者是直接将活鱼、活虾、活泥鳅作为饵料进行垂钓的方法,相对于其他市场上售卖的饵料利用活饵垂钓的时候会更容易吸引掠食性的鱼类,而这种的钓鱼方式也会让钓鱼者在很短时间内就垂钓到大量的鱼群,会影响该片水域的生态平衡,导致水生态食物链被严重破坏,因此我国明确禁止活饵垂钓。
本案涉及到的两名当事人段某和刘某在野钓的时候就采用的活泥鳅钓鱼,这种方式是属于非法捕捞的一种,并且当天两人钓鱼的斤数已经近百斤,已经属于过量掠夺渔业资源,因此段某和刘某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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