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规定中指出国际贸易以及跨国生产制造等活…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在规定中指出国际贸易以及跨国生产制造等活动当中产生的数据出境,不包括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未被相关部门地区告知或者公开发布为重要数据的,数据处理者不需要作为重要数据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如果预计在一年内向境外提供1万人以上以及100万人以下个人信息,需要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并向省级网信部门备案,或者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可以不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如果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的个人信息,要求必须经过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基于个人同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也应该征得个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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