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被驳回)

导读 在2月13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最新消息,该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在该案中妻子在怀孕之后,瞒着丈夫终止妊娠,丈夫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了法院。

在2月13日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最新消息,该法院审理了一起家庭纠纷案,在该案中妻子在怀孕之后,瞒着丈夫终止妊娠,丈夫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了法院,起诉妻子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擅自做了终止妊娠手术,并要求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费,男子的这个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法院表示女方有正当理由。

双方自愿离婚

1.该案件中的赵某和刘某,两人是在2021年9月份到时候确定了恋爱关系,在2021年12月份,赵某怀孕,随后两人登记结婚,在检查身体的时候,发现赵某患有子宫肌瘤症,一直到了2022年过了春节之后,两人之间的感情出现了问题,随后就开始分居。

2.两人分居一段时间之后,在2022年2月27日的时候,赵某要求丈夫和自己离婚,并终止妊娠,遭到了刘某的坚决反对,随后赵某就自己到医院进行了终止妊娠手术,手术之后又向高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在2022年8月4日,刘某将赵某告上了法院,理由是赵某侵犯了自己的生育权利,并对其造成了精神损失,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经过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和刘某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赵某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终止妊娠,属于正当理由,其次就是赵某在怀孕之后患了子宫肌瘤,由于身体的原因可以终止妊娠,这种行为对于刘某所说的生育权并没有造成侵害,给我所要求的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之后法院依法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表示女性在不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终止妊娠,若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87头条 » 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被驳回)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