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揭秘:山西原副省长任润厚死后超千万元违法所得追缴细节

导读 江苏省检察院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国首例省级官员死亡后追缴违法所得的经过。该案涉及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通过合作调查和

江苏省检察院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发布会上通报了全国首例省级官员死亡后追缴违法所得的经过。该案涉及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通过合作调查和法律程序,成功追缴了其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违法所得。

江苏省检察院于5月11日召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发布会,通报了全国首例省级官员死亡后追缴违法所得的案例经过。这一案例涉及山西省原副省长任润厚,通过合作调查和法律程序,成功追缴了他的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违法所得。

据介绍,在此前的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逃匿或死亡会导致刑事诉讼程序无法进行,而且法律对违法所得的追缴也没有明确规定。然而,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刑事诉讼法》增设了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规定对贪污贿赂等重大犯罪案件,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匿或死亡无法到案,检察院仍可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任润厚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苏检察机关进行管辖,江苏检察机关专案组对涉及该案事实的278个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和梳理;对155件物品、2300万余元人民币存款以及数量不等的外币存款和310万余元现金进行了查封、扣押和冻结;对160个证人和170多个相关单位进行了走访、取证和复核,最终确定了违法所得数额和孳息。

2016年12月2日,扬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了违法所得追缴申请,对任润厚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进行了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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