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典型案例 涉国内外知名数字企业

【解说】4月23日下午,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 2023中关村知识产权论坛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举办。论坛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了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案件当事人涉及国内外知名数字企业。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 谢甄珂

今天发布的涉数据反不正当竞争十大典型案例,(分别为)汽车消费者投诉信息抓取案、饭友app数据抓取案、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非法使用案、微博舆情数据抓取案、 “省钱招”流量截取案、房源信息抓取案、游戏账号租赁平台案、视频账号分时租赁案、侵犯数据商业秘密纠纷案、抖音短视频抓取案。今天发布的这十个案例,涉案的行为发生在数据的收集、应用、处理、交易等各个环节。

【解说】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两件明确了数据抓取行为的正当性边界。法院表示,经营者应当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收集商业数据,不当利用他人通过长期经营积累的数据资源,为自己快速谋取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 谢甄珂

在“省钱招”流量截取案中,法院认定同业竞争者通过省钱招浏览器插件,篡改智联招聘网站页面设置,插入底下窗口链接,以更低的价格诱导用户,并自动获取用户个人账户中的简历,构成流量劫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房源信息抓取案中,法院认定以技术手段大规模抓取“贝壳找房网”上的房源基本信息、交易信息,并将涉案数据存储在自有服务器后去除贝壳网水印、加入其他主体水印,并传播至社交媒体和第三方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

【解说】此外,租售视频会员账号也被列入典型案例。法院认为,其违反了经营者会员管理,破坏了正常的收费机制以及运营模式,给经营者带来会员收入损失及流量损失。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 谢甄珂

在视频账号分时租赁案中,法院认定,与vip会员账号相关的商业利益是原告享有的正当竞争利益,被告在其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将原告的账号拆分,以两至三天为周期低价出租,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损害了原告会员费、流量等衍生利益,增加了自身的交易机会,违反了互联网领域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说】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数据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表示,将持续加强数据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为维护和完善数字治理机制、作出司法贡献。

【同期】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三庭庭长 谢甄珂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北京知产法院将持续加强数据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平衡数据持有方、数据需求方、消费者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兼顾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促进数据互联互通、激励技术创新发展、确保国家数据安全等多元价值目标。

(李佳励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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