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不盖章可以正常使用吗?能够报销吗?

之前有朋友问:“最近,我们企业经常收到其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是发票上没有加盖对方企业的发票专用章,我们怀疑发票的有效性。请问这种不带发票专用章的票可以正常使用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的规定:总结下来就是,格式为ofd的电子发票,使用电子签章代替发票章,不用加盖发票章。因此,企业取得不带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实在不放心发票真假,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配备完善功能后,直接扫描发票二维码,系统自动对发票进行查重验真,并且生成台账归档。或者将电子发票下载后然后打开图片编辑,如果发票中显示文档已签名无法修改的话就是已经进行过电子签名了。其实纸质发票到电子发票的转变也是一种时代发展的见证,未来电子发票在各大领域将会更加流行,所以大家也应该对电子发票的相关问题也应该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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