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近日,文旅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回应读者关切。
该负责同志表示:“文旅部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将传统村落作为非遗区域性保护的重要空间载体,并将相关的非遗及其得以孕育、发展的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保护。”
据介绍,2021年5月,文旅部印发《“十四五”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将“加强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作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重要内容列入规划。此外,文旅部还开展了中国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梳理统计工作,推动每个中国传统村落所在的县(市、区)建立传统村落非遗资源清单;遴选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优秀实践案例,举办经验交流活动;合理利用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保持传统建筑风貌和格局,在空间环境营造中突出非遗特点;加强当地村民及其生活方式的保护和延续,培育和扩大非遗传承人群,促进民俗、村规民约的传承与发展。
“文旅部在设立、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中,将保护传统村落作为重要内容。”该负责同志介绍,文旅部已批复设立了20多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传统村落是其中培育和维护文化生态的重要区域。文旅部出台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也明确提出,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要开列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保护清单;尊重当地居民意愿,保持传统村落等重点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历史风貌。近年来,文旅部每年都通过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专门安排经费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中国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工作。
文旅部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加强传统村落非遗保护。如支持依托传统村落非遗资源申报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传统村落设立非遗传承所(点)、建设非遗工坊,支持相关人群参加非遗培训、展示展演活动,依托传统村落推动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在传统村落举办丰富多彩的传统节日、民俗活动等。“通过在传统村落持续加强非遗保护工作,一方面促进了传统村落历史文脉延续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也带动了传统工艺、旅游等业态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的收入,为传统村落延续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该负责同志说。
下一步,文旅部将针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中国传统村落非遗资源调查和文化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相关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支持扶持,促进相关非遗项目的合理利用和发展振兴,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将传统村规民约、家风习俗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在传统村落中赓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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