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要提升城市“烟火气” 也要严禁无序设摊和擅自跨门经营

近日上海5月11日电 (记者 陈静)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最新版《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上海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支持外摆位设置,支持夜市和步行街等新业态发展,引来众多关注。

对此,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志虎11日强调:“对于新业态经济形式的布局,将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疏堵结合、分类管理;要支持属地政府科学合理划定允许设置新业态经济形式的区域,同时也要严格禁止无序设摊和擅自跨门经营。”

今年4月,上海发布了《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3.0版本)。徐志虎表示,这次的《若干措施》3.0版本,从十个方面整体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主要体现“三性”特点:注重创新性、突出系统性并重视实效性。

《若干措施》3.0版本加大了对特色经营活动支持力度。徐志虎介绍,特色经营活动主要指属地政府综合考虑不妨碍通行、不危害公共安全、同时居民也有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科学划定区域,允许设摊经营;另外,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内支持外摆位设置,也支持夜市和步行街等新业态发展。

这位官员介绍,在推动提升城市“烟火气”的同时,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新业态经济模式的治理水平,提升城市服务能级。

据悉,根据《若干措施》3.0版本,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推进包容审慎执法和柔性执法。徐志虎解释,包容审慎执法,就是拓展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能够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的,尽量免除或者减轻处罚;柔性执法,就是探索开展说理式执法,广泛运用教育、约谈等形式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他指出,以上两种执法方式,宗旨均是在引导市政主体合法经营的基础上,能不处罚就不处罚,能减轻处罚就减轻处罚,尽量减少处罚对市场主体带来的困扰。

上海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优化分级分类“风险+信用”监管模式。徐志虎介绍,“风险”指的是业态,有的业态发生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概率比较低;“信用”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是否发生过违法行为。这位官员表示,对风险低、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实行无事不扰、有事服务的分级分类监管方式。

据了解,上海还推进案件快速办理执法机制,推进“非现场执法”,利用监控探头、智慧车巡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发现违法行为,进行提醒警告,必要时候予以处罚。针对占道设摊、跨门经营、违规运输处置渣土以及违规夜间施工等领域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以非现场执法方式进行查处。徐志虎认为,这样可以有效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

据悉,上海还将持续优化信用管理服务机制,试行线上开具专用信用报告,减轻市场主体开具证明负担,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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