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鼎股份(601113)索赔递交法院立案,股民可继续报名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ST华鼎,601113)2022年3月2日发布了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华鼎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草案拟明确义乌市顺和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最终成为三鼎控股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三鼎控股持有的公司8.51%的股票,并将负责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需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华鼎股份(ST华鼎,601113)于2021年10月12日因被查明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共同借款情况而被证监会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随后投资者便以华鼎股份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索赔诉讼,要求其赔偿投资者损失。

依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该案件的索赔条件为:符合于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8月30日之间购买华鼎股份(ST华鼎,601113)股票,并且于2019年8月31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华鼎股份的受损投资者可准备资料参与索赔诉讼,为自己挽损(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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