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煤炭产业具有很多特殊性,国家应给予切合区域实际的‘差别化’政策。”全国人大代表焦云呼吁给予黑龙江省煤矿发展匹配的金融政策支持。
在当前外部环境日益复杂严峻的背景下,“能源安全”已上升至与“粮食安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并列入“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任务之中,而立足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资源实际,煤炭正成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压舱石”。
为坚决打赢能源保供攻坚战、守住能源安全底线,从煤炭着手,国家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加快释放煤炭优质产能,同时,人民银行也增加1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额度,专门用于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这些利好政策的落地从根本上减轻了煤炭供需不平衡的压力。”焦云也指出,但各煤炭产地情况千差万别,应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原则对各区域实行“因地制宜、有保有压”,不能在国家特殊批复的地区限制硬门槛。
东北地区煤炭开采历史悠久,一直承担着支援全国建设的重担。近年来,由于政策调整,黑龙江省已由煤炭调出省份转变为煤炭调入省。2021年春节前,甚至形成电煤告急、取暖煤告急、原料煤告急的严峻局面。预测到十四五末期,黑龙江省年自产煤炭仍不足7000万吨,需求高达1.5亿吨,缺口近9000万吨。
“黑龙江省位于祖国东北边陲,有雪期长,运输路线长,在冬季遇到极端恶劣天气,易发生交通受阻,外省煤炭不能按时运达,远水不解近渴。”焦云表示,外运煤炭的运费与煤价相当,甚至高于煤价,每年因向外省买煤仅运费一项就增加约200亿元成本,不仅增加了百姓生活成本,更加重了黑龙江省区域经济负担。
煤炭实际上是黑龙江省的优势矿产资源之一,目前已累计探明储量从八十年代的121.6亿吨到现在的200多亿吨,还有预测产能接近100亿吨。2018年,国家发改委考虑到黑龙江省煤炭资源的特殊性,批复黑龙江准许新建30万吨煤矿的“差别化”政策,为保障黑龙江煤炭稳定供应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却没有相应金融政策与之匹配,阻滞了当地煤炭优质产能的快速释放。
为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煤炭自给率,全面振兴东北提供能源保障,焦云建议国家发改委、银行等部门,在支持煤炭开发使用和增强煤炭储备能力的金融支持政策上,不参比准许其他外省份120万吨以上矿井享受此政策的阈值,应当匹配国家给予黑龙江煤矿批准新建30万吨以上矿井的政策,准许黑龙江省30万吨以上产能矿井享受“再贷款”的差别化政策,切实支持龙江建设新建矿井,减少煤炭对外依赖度,保证黑龙江省能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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